輸入分區法規與規劃參數,即時算出「一坪土地能長出幾坪房子」,再反推「這塊地你最高能出多少錢」。預設為高雄住四大樓典型值;請先填入下方要評估的地資料,再依實際條件調整參數。
| 項目 | 總價 | 貸款 | 利息 |
|---|---|---|---|
| 土地— | — | — | — |
| 建物營建成本 | — | — | — |
| 管銷稅費佣金自付·不貸款 | — | — | — |
| 合計(總成本) | — | — | — |
建蔽率與容積率是坪效的地基。上方「高雄分區」下拉選了就自動帶入這兩格。容積率越高的分區,土地坪效與可承受地價的想像空間越大。
| 分區 | 建蔽率 | 容積率 | 分區 | 建蔽率 | 容積率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住1 | 40% | 80% | 商1 | 40% | 240% |
| 住2 | 50% | 150% | 商2 | 50% | 300% |
| 住3 | 50% | 240% | 商3 | 60% | 490% |
| 住4 | 50% | 300% | 商4 | 60% | 630% |
| 住5 | 60% | 420% | 商5 | 70% | 840% |
計算器裡每個參數,背後都有明確法源。資料依《好宅:看懂集合住宅規劃設計法令》整理,主體為《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》。實務上「以基地所屬都市計畫書規定優先」。
| 參數 | 白話 | 法規依據 | 上限 / 重點 |
|---|---|---|---|
a 機電 | 機電設備空間免計容積 | 建築技術規則設計施工編 第162條第1款 | 依樓層:7F以下約10%、8F以上約15%(含機房、電梯機坑) |
b 梯廳 | 樓梯間 / 昇降機間 / 梯廳 | 第162條 | 併入免計,一般配約5%(與陽台合計上限約15%) |
c 陽台 | 陽台免計容積、不計樓地板 | 第162條;第1條第3款 | 陽台突出外牆中心線2M內、每層≤建築面積1/8;住約10%、商約5% |
d 獎勵 | 容積獎勵(開放空間/都更/危老) | 綜合設計鼓勵辦法、都市更新條例第65條、危老條例第6條 | 一般建案≈原容積15%(開放空間+停車,高雄)|都更≤基準1.5倍(+50%)|危老≤1.4倍(+40%)(基準1.3倍+基地規模10%;時程獎勵2025/5已歸零) |
e 容移 | 容積移轉(買別地的容積移入) | 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 第8條 | 一般接受基地≤基準容積30%;位於整體開發/都更地區/臨永久性空地等≤40%(高雄TOD場站周邊另有規定) |
f 屋突 | 屋頂突出物免計容積 | 第1條第9款(定義)、第162條 | 高層建築(16F↑或50M↑)15%,餘12.5%;一般計2層,電梯達頂或可賣3層 |
g 地下室 | 地下停車空間免計容積 | 第162條;停車設置 第59條 | 開挖率依分區管制;僅停車一般挖2~3層 |
容積率/建蔽率 | 基準容積、建蔽率 | 都市計畫書 >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 | 可建總容積=基準容積+獎勵容積+免計容積 |
| (補充)隔震層 | 免計容積樓地板 | 內政部91.8.6台內營字第0910009522號 | 不計面積與樓層,但計建築物高度 |
| (補充)管委會空間 | 得不計總樓地板 | 第162條(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) | 須共用、不得約定專用 |
同一塊地,蓋幾層會跳過不同法規門檻,營建成本也跟著跳級。高層建築物=高度 50M 或 16 層以上(建築技術規則§227)。右側「地上樓層」會即時標出你這案落在哪一級。
| 級別 | 樓層 / 高度 | 關鍵法規差異 | 營建成本 |
|---|---|---|---|
| 公寓 / 華廈 | ≤ 7F | 機電免計 10%;屋突上限 12.5%;免高層設施 | 最低(RC 造) |
| 一般大樓 | 8~15F 且 ≤ 50M | 機電免計 15%;屋突 12.5%;需電梯、消防 | 中(RC 造) |
| 高層建築 | ≥ 16F 或 > 50M | ①2座以上特別安全梯+排煙室(§241、二方向避難)②防災中心≥40㎡(§259)③緊急昇降機、緊急電源 ④屋突上限升 15% | 大跳級(常 SRC/鋼骨、耐震、帷幕) |
| 超高層 | ≥ 25F 或 ≥ 90M | 防災中心再加監控系統(§259 後段)等 | 最高 |
地下室有兩個「車位坪」千萬別混:停車效坪=蓋的效率(一部車佔多少地下室樓地板 → 決定挖多大、停幾部);@車位坪=賣的登記面積(登記在車位權狀、拿去賣的坪數)。依王英欽《建地估價實務手冊》p.111 整理。
| 基地規模 | 概估停車效坪 | 為什麼 |
|---|---|---|
| 約 500 坪(小) | ≈ 14~15 坪/部 | 梯core、蓄水池、機房等固定設施佔比高;車道迴轉排擠大;柱模距重複少 |
| 約 1,000 坪(中) | ≈ 13~14 坪/部 | 單層面積夠,車道可拉直,模距開始重複 |
| 約 7,000 坪(大) | ≈ 11~12.5 坪/部 | 直線車道長、柱模距重複多、固定設施佔比低(但需多組防火分區/迴車道,約 11 為底) |
地下室車道/坡道規劃重點(依建則§60車位、§61車道,數值取手冊經濟尺寸):
| 項目 | 基準尺寸 | 規劃注意 |
|---|---|---|
| 平面車位 | 大車位 2.5 × 5.5~6 M | 小車位 2.3M 可微調(1/5 內得用) |
| 車道寬 | 單車道 ≥3.5M、雙車道 ≥5.5M | 車道兩側垂直停車最經濟 |
| 坡道坡度 | 直線 ≤1:6(曲線更緩) | 坡道+緩衝段很吃面積,越多層越吃 |
| 地下室縱深 | 18M 或 36M 的倍數 | 18M=單組、36M=雙組「車道兩側垂直停車」 |
| 柱間距 | 8.5M(排3部)或 11M(排4部) | 同時兼顧樓上隔戶模距最理想 |
| 多層地下室 | 每層加迴車道 | 層數越多、車道纏繞越長 → 效率略降 |
你原本強項在第 ⑨ 步(代銷)。成立建設公司往上游走,核心補的是 ②③⑤ 的判斷力——正是這個計算器訓練的能力。